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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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页 > 往期期刊 > 2014 > 08 >
  • “群体性事件”的新概念与新思维

    作者: 魏治勋 ; 桑田

    摘要:目前“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已成为一个不得不引发重视的社会现象及理论课题。要有效地应对群体性事件,就必须采用有助于把握群体性事件本质特征的新标准,既要将群体性事件与理性化的法定权利集体表达活动相区分,又要与集体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区别开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逻辑在于通过规模性群体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达致促动政府积极行动以满足参与者权利需求的目的,因而在其不合理的形式下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内核。为此,应以新思维消解群体性事件及其秩序负效应,关键在于通过法治建构全新的治理体系、锻造高效能的治理能力,推动群体性事件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型,重构一个通过法律规范权力、导入民意、保障民权的和谐秩序。

    关键字: 群体性事件 新标准 新概念 国家治理 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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