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康德法权论的道德基础——托马斯·博格的康德法权论独立性论题献疑
作者: 杨云飞
摘要:罗尔斯把康德的法权哲学解释为一种整全的自由主义,主张其有效性必须依赖于道德哲学原理。托马斯·博格则提出了康德法权论的独立性论题,即法权论无需建基于其哲学体系,而是自身独立的。博格对康德法权论的独立性阐释是成问题的,这主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就康德对法权的定义而言,博格的阐释不恰当地忽视了道德法则在其中所起的根本作用。其次,在解读法权的普遍原则时,博格虽然独到地发掘了其中所包含的强制性素,却令人遗憾地偏离了更为重的普遍性因素。再次,博格把康德哲学中法权的基础解释为利益诉求,不符合康德实际上诉诸道德主体和道德法则的思路。最后,博格对于国家法权独立于道德观的论证,混淆了宪政的道德本质与其实现进程两类不同的主题,并无充分的说服力,而从公共法权的公设与宪政下的民众权利来看,康德的国家法权具有道德基础。
关键字: 康德 独立性论题 法权论 道德基础 整全的自由主义
上一篇:论霍布斯政治哲学的道德基础
下一篇:追寻马克思哲学的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