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核心期刊JOURNAL MAIN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 首页 > 往期期刊 > 2011 > s2 >
  • 民族习惯法的价值评价标准研究——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习惯法为例

    作者: 杨长泉

    摘要: 民族习惯法究竟有什么价值?如何处理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民族习惯法独有的实质合理性的价值评价标准使得其不同于国家法,其对秩序的追求以及借助分散的个人知识、传统、社会习惯克服了它作为一个个人行为的集合体以及局限性、片面性以及部分的形式非理性,从而达到国家法所不能达到的目标。对于民族村寨而言,地区的和谐和有序就是最大的效果。而习惯法秩序并不单单由习惯法规则构成,还包括行为、态度、意见、价值倾向等等,习惯法共同体成员实际遵守的规则与表达出来的规则并不是严格的对应关系,前者在数量上往往要大于后者。

    关键字: 民族习惯法 法的价值 评价标准 苗族习惯法

    上一篇:论商事登记中的公权力有限介入——兼论有限介入下的登记审查方式选择
    下一篇:从实证主义看“洞穴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