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核心期刊JOURNAL MAIN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 首页 > 往期期刊 > 2011 > s2 >
  • 单位犯罪产生的根源及立法背景

    作者: 曹辉

    摘要: <正>一、境外关于单位犯罪的立法在早期的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并未规定法人犯罪问题。18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莱克斯通在《英国法释义》中认为:法人没有能力犯叛逆罪、重婚和其他罪,虽然它的成员有个人能力实施犯罪。后来,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工商企业的触角延伸到

    关键字: 单位犯罪 法人犯罪 立法背景 英美法系 刑事责任 走私犯罪 犯罪问题 犯罪主体 个人能力 刑事立法

    上一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的理论探讨
    下一篇:官员言论风波背后的惑与悟——法治进程中政府官员行政权力意识的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