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核心期刊JOURNAL MAIN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中国《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中国《北大2017版核心期刊》
有利解释原则的适用与限制
作者: 李泓祎
摘要:有利解释原则起源于罗马法“有疑义应为表意者不利益之解释”的规则,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所推崇。有利解释原则的适用导致有利于投保人而不利于保险人,为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必须对该原则的适用严加限制。
关键字: 有利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 通常理解
上一篇:论我国政策引导下的司法创新
下一篇:公益法人受益人监督权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