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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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页 > 往期期刊 > 2011 > 07 >
  • 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探析

    作者: 李邦军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主要存在诉答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失权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缺陷,难以起到确定争点、整理证据及促进和解的作用。借鉴美、德的立法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设立独立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建立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制度,是改革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方向。

    关键字: 民事诉讼 审前程序 程序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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