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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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页 > 往期期刊 > 2011 > 04 >
  • 毒品犯罪的罪数形态问题研究

    作者: 黄瑛琦 ; 张洪成

    摘要:一般来讲,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性规定,即当行为人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主观目的无法查明的时候,往往就会保底性地追究其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这必须以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为条件。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必然持有毒品,不持有毒品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是不可想象的。非法持有毒品罪行为方式的特殊性,

    关键字: 毒品犯罪 罪数形态 非法持有毒品罪 制造毒品罪 行为人 主观目的 刑事责任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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