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详情INFORMATION
- 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 主办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主管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 主编:武卫华
- 刊期:月刊
- ISSN:1003-4145
- CN:37-1053/C
- 邮发代号:24-135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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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返还请求权让与
作者: 仇书勇 [1] ; 张敏捷 [2]
摘要:返还请求权让与由于其自身的法律构造难以表彰权利,不具有公示性,会对交易安全和第三人产生不利影响。因而需通过公示实现对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实现了对交易安全不同程度的保护。公示要件模式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力度最大,但不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而公示对抗模式则实现了效率和安全的平衡,不公示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效果,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应采对抗要件模式中的德国立法模式。
关键字: 返还请求权让与 物权变动模式 物权变动要件 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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